溫哥華的租賃土地和永久土地有什麼區別? 投資角度? 租約多久?廣東話 在大溫哥華購買房地產時,您最好了解租賃權和永久業權。 在卑詩省某些地區或大溫哥華地區,財產可以是永久土地業權或租賃土地業權。例如,溫哥華的西區市中心,UBC或本那比的(Simon Fraser)擁有租賃土地公寓,而福溪(False Creek),和(Point Gray)提供租賃土地的聯排別墅和獨立式住宅。但是,租賃土地產權和永久土地產權有什麼區別?從投資的角度來看,在進行要約租賃土地物業之前,這意味著什麼或需要了解什麼。 什麼是租賃土地? 租賃土地是指業主擁有建築物或構築物本身,但不擁有其建造的土地。該土地由土地所有者租賃給房屋所有者。一般而言,租賃土地是一塊已出租給開發商的混合土地。然後,開發商在土地上建造物業。 雖然租賃土地是一種“所有權”的方法,但重要的是要知道,作為購買者,您不擁有該財產所在的土地,而是擁有該土地的“使用權”(至少直到租賃期滿為止)術語) 什麼是永久土地? 永久土地財產是指購買者合法擁有財產和土地的財產(或至少在所有者去世或將您的權利轉讓或轉讓給他人之前)。擁有永久業權財產的人被視為該土地的真正所有者,因為與租賃土地業權不同,沒有房東出售或增加土地租金。沒有土地所有權的時間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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